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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评价指南》 获批立项

发布时间:2023-08-03 09:41:51   

  近日,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提出,委托市标院编制《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立项公示。
  本标准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的“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统筹部署、整体谋划,从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角度强调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总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实施要求,在指标制定上借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统一组织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的整体理念和模式作为研究构建中小学科学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并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制定出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评价指南统一标准,作为中小学生开展科学素养评价工作的依据。
  该团体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科学素养相关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体及原则、评价流程、精熟度水平划分等内容,适用于中小学生开展科学素养指标评价工作。该标准的制定致力于强调科学探究与实践,重视学生科学能力的养成,把核心素养作为研究学业质量标准、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依据,统领课程改革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大变革。该标准的制定从政策需求和地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于广州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关注学生学科素养的培养与发展,甄别学生是否能够有效地应用从书本所学的知识,并且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和更加多元的现代化教育评价体系有巨大推动作用。